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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息支出壓力加大的時候﹐總有不少讀者來電諮詢有關轉貸的情況。我個人以為﹐如果沒有明確的目的而頻繁轉貸﹐貸款人最終並不一定能夠達到省錢的目標。 像市場上很常見的貸款產品“蜜月期利率”﹐它的好處顯而易見﹕起始利率低﹐第一年能比其他貸款產品省下數以千元計的利息支出。不少正在琢磨對自己的貸款進行重組的借貸者﹐往往都是對它情有獨鐘。“蜜月期利率”能省錢是不爭的事實﹐但這個省錢的概念是建立在貸款年限適中和借貸數額較大的基礎上﹐所謂適中的還款週期通常是指3至5年﹔而較大的借款數額在50萬元以上。時間太短的話﹐一來有相應的提前還款費用會發生﹐二來每次轉貸出現的政府收費也無可避免﹐總體算來利息上節省的錢又還給了銀行和政府。而借貸數量較小者更不適宜經常轉貸﹐為什么?請看以下的一組數字﹕假如借貸15萬元﹐在目前的利率水平上﹐每個月要支付的利息大約是1080元﹔如果利率上昇四分之一的百分點﹐借貸者每月的還息增加約23元﹐即全年增加約280元。而每一次轉貸﹐光是政府的註冊費用就比這個數要多﹐要是再加上目前借貸機構所收取的戶口中止費(DISCHARGE FEE)等﹐最後的總費用大概會達到將近1500元。即使借貸者轉到另一家銀行用“蜜月期”利率﹐它可能比現時的利率低0.75%﹐第一年能省下的錢也只是1100元左右﹐那么加上“蜜月期”之後再轉動的費用﹐借貸者等於什么錢也沒省下。 現在﹐各主要商業銀行對其“蜜月期利率”貸款產品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幾乎所有“蜜月期利率”產品在3至5年內還完都會面臨相當數量的罰款。因此﹐有些借貸者希望利用每年轉貸來不停享受“蜜月期利率”的想法﹐已經變得不切合實際﹐並且達不到省錢的效果。所以﹐適合轉貸的第一種人是借款數額多﹑並且預備在下一間金融機構內“駐紮”3年以上的借貸者。 適合轉貸的第二種人是有很好的資產狀況﹑並且想充份利用自己優良資產的借貸者。當然﹐在原先的金融機構也能利用資產的增値達到多借錢的目的﹐但是﹐在原來的金融機構中﹐物業當初的估價結果都有存檔﹐一般來說﹐他們不容易接受抵押物業在短短幾年內有較大增値的事實﹐而寧願選擇較為保守的估價結果﹐這也就相當程度地限制了借貸者充份利用資產來週轉投資資金的能力。因此轉貸是這一群借貸者的首選。 任何有關房屋投資及貸款問題﹐歡迎讀者朋友隨時垂電探討。
澳洲信貸協會會員 恆生信貸 資深貸款經理 湯健 電話: (02)9893 8998 (工作時間) 手提: 0416 153 188 0425 264 382 (任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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