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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答疑,请问Sylvia和John No.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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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和丈夫在Marsfield有一物業,市値$460,000。我們尙欠$178,000並有$76,000可以再提取。目前正考慮再賣一新物業自住,將現在的物業做爲投資。我們想將這$178,000做爲只付利息的再貸款。由於我們已無任何其它積蓄,買新的物業需百分之百的貸款並加上所有的附加費用。 請問,我們這麼安排有無不妥?或者我們應該賣掉現有物業去買那個新的? ——Linda Cheung, Marsfield
答:賣掉現有物業,當然是一選擇。因爲該物業是你們的長期居住所在,你們不需付資本增値稅,當然地産經紀的費用是要付的。 假如你們想繼續保有Marsfield的物業,收入頗豐,同時現有物業所持比例是50:50的平均數。那麼其中一人可将其所持的一半股份$230,000售与另一人(通常应是收入较高者)。注意需付約$6,541的印花稅。這樣,出售現物業一半的$230,000,可將其中的$89,000(即貸款額的一半)償付貸款,而其餘額$141,000可用來購買相中的悉尼的新物業。對於Marsfield物業應該做一準確的評估,該評估有助於確定現有的物業値,同時對將來你們可能出售該物業要付的資本增値也會很有幫助。 購買現有的物業的一半股可以借貸仍在還貸中的$89,000及物業値的一半$230,000,這樣可以借到高達80%(總額$368,000),甚至95%(總額$437,000)。這筆款可用來償還現有借貸及未來新的物業投資所用。 任何有關稅務問題,請咨詢您的會計師,然後可聯係我們卓有聲譽的貸款經紀,看哪一選擇最爲可行,可同時負擔兩個貸款。您可能會最終做出不得不出售現有物業以購新屋,或,出租現有物業在有租金收入的支持下,保有兩個物業。 請電:Sylvia 0433 278 060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想問Sylvia和John,請將您的問題傳眞至Sylvia的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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