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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省拟立法强征私人物业 沙陀稱爲城市發展掃清障礙 反對者憂腐敗 No.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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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紐省政府計劃立法給予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強行徵購私人土地、轉賣給發展商以謀取利潤的權力,如果願意,他們還可以選擇低價出售強行徵購的土地讓發展商掙更多的錢。 紐省發展規劃廳長沙陀提出這一法律草案,是因爲Parramatta市政建設項目,因少數小商用物業的業主不願出售其物業而受阻所致。 沙陀説, "爲什么我們應該讓一、二個業主擋住(城市發展的)路,這簡直是瘋了。" 但是,他強調在新的強行徵購法下,房地産業主不會失去他們的財産,除非他們的物業在城市發展項目所涉及的範圍之內。 法律界人士形容,沙陀的這一新法律中的強行徵購私人土地轉賣給發展商的部分"相當引人注目"。 Gadens律師事務所的規劃專家威利(Anthony Whealy)説:"一個人的家可能不再是他的城堡,它最終説不定會成爲他人的城堡。這對於發展商來説,一定會是一條受歡迎的新聞。" 威利還説,"根據目前的法律,發展規劃廳長是不能把徵購回來的土地轉售或轉交給另外一個人的。但新的條例明確地允許那樣做,並且很清楚可以讓私人發展商從中獲利。" 沙陀強調,使用這一法律是要保證更大的公衆利益不會受到阻攔。 但協助暴露發展商給工黨的捐款數額的緑黨指出,那可能是向腐敗發出邀請。緑黨議員海爾 (Sylvia Hale)説:"鑒于發展商捐贈的腐敗習氣,令人很容易看到,這個政府正在引入一個紐省有史以來對發展商最友好的法律。" 去年,Parramatta市政廳尋求強行徵購三個物業,得到沙陀的許可,準備了一項14億澳元的市政重建計劃。那三個物業將會落到發展商Grocon的手里。其中兩個物業的所有人到土地和環境法院就強行徵購提出上訴,並贏得勝訴。 現在廳長想要推翻那個判決,給他自己獲取那些土地並轉讓給另一私人所有者的權力,或以城市重建和發行土地爲藉口,授予這些權力給省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 該法律草案的徵求公衆意見截止日期爲4月24日。沙陀表示,在將法案提交給議會之前,所有的意見都會給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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