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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房一席谈》(之二)——建房申请递入市政之后 (上)No.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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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千挑萬選的終於選定了一位合適的建築設計師,並得到了設計,當你按所需文件的目録,一份一份文件完全齊備了;當你按市政的要求一項一項地去做,並繳了申請費(這已經是一個冗長的過程了)......終於,將這份建房申請“Development Application”遞入市政。 你終於長舒了一口氣,踏踏實實地坐下,心想,一周,二周,三周之後,市政專門批復“建房申請”的銀色郵件就可以在信箱里發現了。是這樣嗎?對不起,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遊戲才剛剛開始。 從理論上講,你及你聘請的設計師已按市政的要求做了一切,但實際上,你只不過是你的鄰居和市政審查過程的一只羔羊。 依據法律,政府把你要求新建或擴建的申請郵寄給你居所周圍相關的鄰居,並請他們對此提出意見。每位鄰居都有權根據他/她們對建築的認識和設計圖的理解提出各種各樣的意見。無論他/她們的意見和評論正確與否,看來都會對你的申請産生影響和作用。 假如不幸的是你周圍住得是一幫“刺頭”鄰居,那就麻煩了,他/她們會挑各種各樣的毛病,或提數不清的問題,你得不斷地花錢去改動設計和請各類專家寫報吿,以“封”他們的口。而可能就在你不得不屈服於種種苛刻要求後,DA仍不能批出,迫使你不得不去“土地和環境法庭”(Land and Environment Court)求直。 (下期續)
本稿由: Joseph Ghosn先生提供(Joseph是一位有25年設計和施工經驗的資格結構工程師,雨水排水設計工程師,項目經理及持牌建築師)。 地址:34 MacMahon St., Hurstville, NSW 2220 電話:(02)9580 6199, 手機:0412 407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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